橡胶接头的检验规则 橡胶接头的检验规则: 1.产品检验分类 产品必须经过生产厂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。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两种。 2 型式检验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,应进行型式检验。 a.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。 b.正是生产后,如产品结构、材料、工艺有较大改变,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。 c.正常生产时,每半年进行一次。 d.产品长期停产后,恢复生产时。 e.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试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。 f.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试验的要求时。 3.产品抽检规则 1).端面加固钢丝圈的形态和位置 每月抽检一次,每次抽检任选一种规格、一种型式的产品两件,进行X射线透视检查。测试结果有一件不合格则应从该产品中抽取两件进行复试。如仍有一件不合格则该种该产品应判为不合格。 2).液压试验 公称内径300mm以下的产品每季度抽检一次,公称内径350mm-1000mm的产品每半年抽检一次,公称内径1200mm以上的产品每年抽检一次。每次抽检任选一种规格、一种型式的产品两件。测试结果有一件不合格则再从该产品中抽取两件进行复试。如仍有一件不合格则该种该批产品应判为不合格。 3).耐真空度 每半年抽检一次,每次抽检任选一种规格、一种型式的产品两件。检测结果有一件不合格则再从该批该种产品中抽出两件进行复验。如仍有一件不合格则该种该批产品应判为不合格。 4).位移性能 每一生产批量中的每种规格产品抽检一次。每次从每种规格中抽取两件产品进行位移性能试验。实验结果有一件不合格则再从该批该种产品中抽出两件进行复验。如仍有一件不合格则该种该批产品应判为不合格. 5).胶料物理性能 老化性能每季度检验一次,其他性能每月检验一次。每次抽取一个胶料,进行规定项目的检验。其中若有一件不合格,应另取双倍试样对该项目进行复验。如仍有一件不合格,则该批胶料应判为不合格。 6).粘和强度 每半年检验一次,每次从公称内径100mm以上的产品上抽取两个试样进行试验。试验结果有一件不合格,应从该批产品中另取两个试样进行复试。如仍有一件不合格则该批该种产品应判为不合格。 7).水质检验 正常生产情况下每年检验一次,但当胶料配方有变化时,应随时送胶样进行检验。每次抽取一个胶料,按GB/T5749和GB/T17219中规定的项目检验。 若检验结果不合格,则应从该批胶料中另取两个试样进行复验。如仍有一件不合格则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。 标志、包装、运输、贮存 1). 标志 产品至少应具有包含以下内容的永久性标志:生产厂名、产品名称、产品规格、型号、工作压力。 2).包装 按供需双方协议进行包装。包装内应附有有效的产品合格证,内容包括产品名称、产品标记、生产日期、制造厂名称、厂址、商标及执行标准号。 3).运输、贮存 产品在贮运过程中应避免阳光直射,雨雪浸淋、锐气划伤,避免与酸、碱、油及各种有机溶剂接触。产品的贮存地点应距热源1m以上,环境15℃-40℃。橡胶接头自生产日期起,在一年的贮存期内,其质量和性能应符合本标准要求。
橡胶接头的检验规则:
1.产品检验分类